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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箱:2881351990@qq.com 服务热线:0577- 62753890配电箱安全控制要求:
1.施工现场低压供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、分配电箱和开关箱,实行三级配电。
2.总配电箱应靠近电源。配电箱应安装在电气设备相对集中的区域。
3.施工用电配电和照明配电应分箱设置。当合置在同一箱内时,应分路设置动力和照明配电。
4.配电箱、开关箱应采用钢板(厚度为1.2~2.0mm)或阻燃绝缘材料制成。
5.配电箱、开关箱内安装的电源开关应具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功能,其额定值和动作整定值应适应其负载。
6.漏电保护器必须安装在总配电箱(分配电箱)中,额定漏电动作参数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规定:
(1)总配电箱内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为50~100ma,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.1s。
(2)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,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小于0.1s;在潮湿场所使用时,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,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小于0.1s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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